- 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的概念 - 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 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 纳税义务人 - 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企业 - 经营租宝和钻石业务的零售商店 - 委托加工的受托加工企业 -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 - 自然人和其他经营者 - 税目与税率 - 税目分类 - 遇尽余增的物品 - 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 酒:白酒、啤酒、黄酒及其他酒 - 鞭炮和烟火 - 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 - 珠宝首饰:金银、铂金、钻石及镶嵌类首饰 - 化妆品:香水、指甲油、唇彩等 - 高尔夫球具:球、球杆、球包袋 - 高档手表:价格≥1万元的手表 - 高档及高能耗消费品 - 小汽车:乘用车、中型商用客车 - 摩托车 - 游艇 - 不可再生资源 - 成品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 - 一次性筷子 -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 汽车轮胎 - 税率类型 - 比率税率 - 定额税率 - 复合税率 - 示例 - 卷烟:复合税率(如甲类卷烟56%+0.003元/支) - 黄酒:定额税率(240元/吨) - 小汽车:按排气量设定比率税率(1%-40%) - 应纳税消费品示例 - 需缴纳消费税的项目 - 酒精 - 烟丝 - 高尔夫球 - 使用定额税率的项目 - 黄酒 - 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