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的概念
    - 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 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 纳税义务人
    - 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企业
    - 经营租宝和钻石业务的零售商店
    - 委托加工的受托加工企业
    -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
    - 自然人和其他经营者
  - 税目与税率
    - 税目分类
      - 遇尽余增的物品
        - 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 酒:白酒、啤酒、黄酒及其他酒
        - 鞭炮和烟火
      - 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
        - 珠宝首饰:金银、铂金、钻石及镶嵌类首饰
        - 化妆品:香水、指甲油、唇彩等
        - 高尔夫球具:球、球杆、球包袋
        - 高档手表:价格≥1万元的手表
      - 高档及高能耗消费品
        - 小汽车:乘用车、中型商用客车
        - 摩托车
        - 游艇
      - 不可再生资源
        - 成品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
        - 一次性筷子
      -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 汽车轮胎
    - 税率类型
      - 比率税率
      - 定额税率
      - 复合税率
    - 示例
      - 卷烟:复合税率(如甲类卷烟56%+0.003元/支)
      - 黄酒:定额税率(240元/吨)
      - 小汽车:按排气量设定比率税率(1%-40%)
- 应纳税消费品示例
  - 需缴纳消费税的项目
    - 酒精
    - 烟丝
    - 高尔夫球
  - 使用定额税率的项目
    - 黄酒
    -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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