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 - GDP平减指数又称GDP消账指数 - 反映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化 - 用于经济统计分析中的指标消账处理 - 统计资料中通常未直接提供GDP平减指数 - 可通过相关指标和公式计算得出 -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公式 - 新一年GDP平减指数 = PT × QT ÷ P0 × QT - P为一般价格水平 - Q为产出 - 当年价格计算的GDP与剔除物价变动后的GDP之比 - 表格数据说明 - 第二列为当年价格计算的GDP - 各年的价格水平 × 产出量 - 第三列为可比GDP(G期价格计算的GDP) - G期选择为2000年,2000年=100 - 其他年份的可比GDP均基于2000年价格计算 - 最后一列为GDP平减指数 - 当年价格GDP ÷ 可比GDP - 2000年的GDP平减指数为1 - 统计理念中的数据处理 - 提供当年价格GDP但未提供可比GDP时 - 可利用可比GDP指数计算可比GDP - 再通过公式计算GDP平减指数 - GDP平减指数通常乘以100表示 - GDP指数的计算 - GDP指数 = 本年价格 × 本年产出量 ÷ 基期价格 × 基期产出量 - 反映本年产出价值与基期产出价值的比值 - 2000年的GDP指数为1 - 其他年份的GDP指数为本年产出价值 ÷ 基期产出价值 - 利用GDP指数计算可比GDP - 可比GDP = 当年产出价值 × GDP指数 - 通过表格数据计算各年可比GDP - 最终计算GDP平减指数 - 当年价格GDP ÷ 可比GDP - 若GDP指数已乘以100,需再乘以0.01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