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
  - GDP平减指数又称GDP消账指数
    - 反映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化
    - 用于经济统计分析中的指标消账处理
  - 统计资料中通常未直接提供GDP平减指数
    - 可通过相关指标和公式计算得出
  -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公式
    - 新一年GDP平减指数 = PT × QT ÷ P0 × QT
      - P为一般价格水平
      - Q为产出
    - 当年价格计算的GDP与剔除物价变动后的GDP之比
  - 表格数据说明
    - 第二列为当年价格计算的GDP
      - 各年的价格水平 × 产出量
    - 第三列为可比GDP(G期价格计算的GDP)
      - G期选择为2000年,2000年=100
      - 其他年份的可比GDP均基于2000年价格计算
    - 最后一列为GDP平减指数
      - 当年价格GDP ÷ 可比GDP
      - 2000年的GDP平减指数为1
  - 统计理念中的数据处理
    - 提供当年价格GDP但未提供可比GDP时
      - 可利用可比GDP指数计算可比GDP
      - 再通过公式计算GDP平减指数
    - GDP平减指数通常乘以100表示
  - GDP指数的计算
    - GDP指数 = 本年价格 × 本年产出量 ÷ 基期价格 × 基期产出量
    - 反映本年产出价值与基期产出价值的比值
    - 2000年的GDP指数为1
    - 其他年份的GDP指数为本年产出价值 ÷ 基期产出价值
  - 利用GDP指数计算可比GDP
    - 可比GDP = 当年产出价值 × GDP指数
    - 通过表格数据计算各年可比GDP
  - 最终计算GDP平减指数
    - 当年价格GDP ÷ 可比GDP
    - 若GDP指数已乘以100,需再乘以0.01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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