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刑术管理收监
  - 收监的定义
    - 法院审判后将罪犯关押至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
  - 收监的重要性
    - 刑罚执行的起点
    - 社会法治变革下的新问题
  - 收监对象
    - 特定罪犯
      - 有期徒刑(三个月以上)
      - 无期徒刑
      - 死缓限制减刑
    - 不属于收监范围
      - 管制
      - 军役
      - 缓刑
      - 有期徒刑(三个月以下)
  - 收监程序
    - 检查法律文书
      - 起诉书
      - 判决书
      - 执行控制书
      - 检案登医表
      - 核对内容
        - 是否有效
        - 是否有误
        - 是否过上诉期或抗诉期
    - 移交与检查
      - 移交内容
        - 法律文书
        - 罪犯信息
        - 罪犯物品
        - 罪犯本人
      - 检查内容
        - 验明正身
        - 检查人身和物品
        - 登记罪犯身份
        - 拍照记录
        - 处理随身物品
          - 非生活必需品
          - 违禁品
          - 自身衣物
    - 健康检查
      - 检查身体状况
      - 建立健康档案
      - 填写身体检查表
    - 安排生活管理
      - 理发洗澡
      - 安排住宿
      - 交代注意事项
    - 收监登记
      - 填写收监登记表
      - 使用黑色笔填写
      - 不得涂改
  - 新旧法律对比
    - 收监对象变化
      - 交付执行前运行时间从一年以上改为三个月以上
    - 收监情况处置
      - 符合条件必须收监
      - 取消散布收监
  - 注意事项
    - 不予收监的情形
      - 法律文书不齐全
      - 法律文书未生效
      - 法律文书存在错误
    - 通知家属
      - 入监通知书
      - 五日内联系家属
  - 总结重点
    - 掌握收监对象及流程
    - 理解新法律政策指导意义

版权所有: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畅想数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院A座2层

咨询电话:400-6699-800

京ICP备0800800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