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大爷家庭情况 - 大儿子在城里工作,很少回老家 - 小儿子因残疾未结婚,与父母同住 - 女儿嫁到北村,常帮助父母料理家务 - 李大爷夫妻去世后的遗产分配 - 房屋及家中物品由小儿子继承 - 存款七万元,女儿得两万,儿子得五万 - 祖传物品赠送给父亲(即李大爷的妻友) - 继承纠纷案例分析 - 大儿子对遗嘱不满,拒绝参加葬礼 - 大儿子真正在意的是面子问题 - 感觉被父母和家乡抛弃,希望分得一间房屋 - 继承的基本概念 - 自然人死亡后财产转移的法律制度 - 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定义 - 继承权的概念及其反映的身份关系 - 继承法的核心内容 - 法定继承 -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 - 遗嘱继承 - 遗嘱有效的四个要件 - 遗嘱形式:公证、自书、代书、口头、录音 -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 受遗赠人范围: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遗赠标的:只能是财产权利 - 权利行使方式:受遗赠人需在两个月内表态 - 四种继承方式的效力 -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次之 - 法定继承效力最低 - 继承法蕴含的道德原则 - 养老育幼,福祝弱小 - 对长辈体现为孝和敬 - 对小辈体现为养和育 - 对弱者体现为抚和助 -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 自由:公民可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 平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权利平等 - 公正:清偿税款和债务体现公平 - 法治精神:依法办事,传统观念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 男女平等原则 - 夫妻平等: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儿子与女儿具有平等继承权 - 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夫妻各占一半 - 案例调解结果 - 小儿子分一间房屋给大儿子 - 大儿子参与操办葬礼 - 社会主义核心原则 - 法治 - 自由 - 平等 - 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