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大爷家庭情况
  - 大儿子在城里工作,很少回老家
  - 小儿子因残疾未结婚,与父母同住
  - 女儿嫁到北村,常帮助父母料理家务
- 李大爷夫妻去世后的遗产分配
  - 房屋及家中物品由小儿子继承
  - 存款七万元,女儿得两万,儿子得五万
  - 祖传物品赠送给父亲(即李大爷的妻友)
- 继承纠纷案例分析
  - 大儿子对遗嘱不满,拒绝参加葬礼
  - 大儿子真正在意的是面子问题
  - 感觉被父母和家乡抛弃,希望分得一间房屋
- 继承的基本概念
  - 自然人死亡后财产转移的法律制度
  - 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定义
  - 继承权的概念及其反映的身份关系
- 继承法的核心内容
  - 法定继承
    -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
  - 遗嘱继承
    - 遗嘱有效的四个要件
    - 遗嘱形式:公证、自书、代书、口头、录音
  -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 受遗赠人范围: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遗赠标的:只能是财产权利
    - 权利行使方式:受遗赠人需在两个月内表态
- 四种继承方式的效力
  -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次之
  - 法定继承效力最低
- 继承法蕴含的道德原则
  - 养老育幼,福祝弱小
    - 对长辈体现为孝和敬
    - 对小辈体现为养和育
    - 对弱者体现为抚和助
  -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 自由:公民可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 平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权利平等
    - 公正:清偿税款和债务体现公平
    - 法治精神:依法办事,传统观念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 男女平等原则
    - 夫妻平等: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儿子与女儿具有平等继承权
    - 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夫妻各占一半
- 案例调解结果
  - 小儿子分一间房屋给大儿子
  - 大儿子参与操办葬礼
- 社会主义核心原则
  - 法治
    - 自由
    - 平等
    -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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