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 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 通过宪法规范体现的宪法内容的基本标准
      - 基本准则或基本界限
    - 宪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 制定宪法的基本准则
      - 实施宪法的基本准绳
      - 解释宪法的基本依据
  - 第二节 人民主权原则
    - 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
      -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归属人民、为人民所有
    - 人民主权原则的形成
      - 古代萌芽:古希腊雅典的民主制
      - 近代形成:英国议会民主制
      - 主权概念提出者:法国思想家博丹
      - 系统阐述者: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
        - 主权是公益的表现,国家主权属于人民
    - 人民主权原则的实践
      - 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 中国宪法中的规定
        - 1954年宪法至1982年宪法均明确规定
  - 第三节 基本人权原则
    - 基本人权原则的内涵
      - 每个人平等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 基本人权原则的形成
      - 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提出自然权利理论
      - 洛克完整提出自然权利论
        - 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不可剥夺
    - 基本人权原则的实践
      - 美国宪法修正案(1789年权力法案)
      - 中国宪法第33条第2款(2004年写入)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国际法体现
        - 联合国宪章、人权宣言及1966年人权公约
  - 第四节 法治原则
    - 法治原则的含义
      - 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 要求制定良好的法律并普遍服从
    - 法治原则的形成
      - 古代:亚里士多德强调法治优于人治
      - 近代:格劳秀斯提出自然法不可辩议
      - 洛克强调法律至上
    - 法治原则的实践
      -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明确写入法治原则
      - 中国1999年修宪将法治原则写入宪法第五条
  - 第五节 权力制约原则
    - 权力制约原则的含义
      - 科学分工和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 权力制约原则的形成
      -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健全政体机能
      - 英国洛克提出两权分立
      - 法国孟德斯鸠完整提出三权分立与制约平衡
    - 权力制约原则的实践
      - 英国:议会至上,立法与行政分立
      - 美国:三权分立与制约平衡
        - 总统行使行政权
        - 国会行使立法权
        - 法院行使司法权
- 美国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
  - 立法权与司法权互相制约
- 中国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 国务院行使行政权
    - 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
  - 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全国人大负责
    - 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 权力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
  - 每年全国人大会议
    - 国务院总理报告工作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报告工作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告工作
  - 报告工作后进行投票表决
- 课程内容回顾
  - 第一节: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 第二节:人民主权原则
  - 第三节:基本人权原则
  - 第四节:法治原则
  - 第五节:权力制约原则
- 宪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 制定宪法的基本准则
  - 宪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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