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 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 通过宪法规范体现的宪法内容的基本标准 - 基本准则或基本界限 - 宪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 制定宪法的基本准则 - 实施宪法的基本准绳 - 解释宪法的基本依据 - 第二节 人民主权原则 - 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 -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归属人民、为人民所有 - 人民主权原则的形成 - 古代萌芽:古希腊雅典的民主制 - 近代形成:英国议会民主制 - 主权概念提出者:法国思想家博丹 - 系统阐述者: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 - 主权是公益的表现,国家主权属于人民 - 人民主权原则的实践 - 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 中国宪法中的规定 - 1954年宪法至1982年宪法均明确规定 - 第三节 基本人权原则 - 基本人权原则的内涵 - 每个人平等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 基本人权原则的形成 - 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提出自然权利理论 - 洛克完整提出自然权利论 - 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不可剥夺 - 基本人权原则的实践 - 美国宪法修正案(1789年权力法案) - 中国宪法第33条第2款(2004年写入)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国际法体现 - 联合国宪章、人权宣言及1966年人权公约 - 第四节 法治原则 - 法治原则的含义 - 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 要求制定良好的法律并普遍服从 - 法治原则的形成 - 古代:亚里士多德强调法治优于人治 - 近代:格劳秀斯提出自然法不可辩议 - 洛克强调法律至上 - 法治原则的实践 -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明确写入法治原则 - 中国1999年修宪将法治原则写入宪法第五条 - 第五节 权力制约原则 - 权力制约原则的含义 - 科学分工和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 权力制约原则的形成 -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健全政体机能 - 英国洛克提出两权分立 - 法国孟德斯鸠完整提出三权分立与制约平衡 - 权力制约原则的实践 - 英国:议会至上,立法与行政分立 - 美国:三权分立与制约平衡 - 总统行使行政权 - 国会行使立法权 - 法院行使司法权 - 美国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 - 立法权与司法权互相制约 - 中国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 国务院行使行政权 - 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 - 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全国人大负责 - 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 权力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 - 每年全国人大会议 - 国务院总理报告工作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报告工作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告工作 - 报告工作后进行投票表决 - 课程内容回顾 - 第一节: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 第二节:人民主权原则 - 第三节:基本人权原则 - 第四节:法治原则 - 第五节:权力制约原则 - 宪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 制定宪法的基本准则 - 宪法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