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立案条件 - 案例一:黄靖与华硕的索赔纠纷 - 黄靖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出现质量问题 - 笔记本电脑安装测试版CPU - 华硕产品存在质量瑕疵 - 黄靖直接向华硕索赔 - 索赔金额为500万美元 - 华硕认为黄靖涉嫌敲诈勒索 - 海淀区警方立案侦查 - 黄靖被拘留、逮捕并关押近10个月 - 是否构成犯罪事实存疑 - 分析索赔行为是否违法 - 索赔数额不影响案件性质 - 威胁言论是否成立敲诈 - 黄靖声称行使舆论监督权 - 行使权利不构成犯罪 - 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 - 黄靖行为不构成犯罪 - 属于索赔过度 - 案例二:刘淑薇与蓝田股份的泄密事件 - 刘淑薇发表文章揭露蓝田股份问题 - 文章导致银行停止对蓝田贷款 - 蓝田指控刘淑薇侵犯名誉权 - 金融内参的机密性质 - 内参为国家机密级刊物 - 非法持有或获取可能触犯刑法 - 公安机关拒绝立案 - 认为被害人是金融内参而非刘淑薇 - 报案主体资格争议 - 不立案情形分析 - 没有犯罪事实 - 虽有犯罪事实但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 特赦案件 - 当事人死亡 - 追溯时效已过 - 告诉裁处理未告诉或撤回告诉 - 未成年人犯罪 - 错误立案的后果 - 不该立案而立案 - 导致无辜者被羁押 - 严重侵犯人权 - 该立案而不立案 - 放纵犯罪行为 - 法律实施的重要性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 完善法律需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