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立案条件
  - 案例一:黄靖与华硕的索赔纠纷
    - 黄靖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出现质量问题
      - 笔记本电脑安装测试版CPU
      - 华硕产品存在质量瑕疵
    - 黄靖直接向华硕索赔
      - 索赔金额为500万美元
      - 华硕认为黄靖涉嫌敲诈勒索
    - 海淀区警方立案侦查
      - 黄靖被拘留、逮捕并关押近10个月
      - 是否构成犯罪事实存疑
    - 分析索赔行为是否违法
      - 索赔数额不影响案件性质
      - 威胁言论是否成立敲诈
        - 黄靖声称行使舆论监督权
        - 行使权利不构成犯罪
    - 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
      - 黄靖行为不构成犯罪
      - 属于索赔过度
  - 案例二:刘淑薇与蓝田股份的泄密事件
    - 刘淑薇发表文章揭露蓝田股份问题
      - 文章导致银行停止对蓝田贷款
      - 蓝田指控刘淑薇侵犯名誉权
    - 金融内参的机密性质
      - 内参为国家机密级刊物
      - 非法持有或获取可能触犯刑法
    - 公安机关拒绝立案
      - 认为被害人是金融内参而非刘淑薇
      - 报案主体资格争议
    - 不立案情形分析
      - 没有犯罪事实
      - 虽有犯罪事实但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 特赦案件
        - 当事人死亡
        - 追溯时效已过
        - 告诉裁处理未告诉或撤回告诉
        - 未成年人犯罪
  - 错误立案的后果
    - 不该立案而立案
      - 导致无辜者被羁押
      - 严重侵犯人权
    - 该立案而不立案
      - 放纵犯罪行为
  - 法律实施的重要性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 完善法律需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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