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条件
  • 标题:立案的条件
  • 作者:丁翠英
  • 学校:辽宁警察学院
  • 组别:文史
  • 评论:283 条
  • [221楼] -庄虔水 - 评论于:2015-03-31 07:19:00

    庄虔水的原贴:
    突出主题,虽说是理论课,但能脱离单调~枯躁,一味的讲说模式,分析透彻,指导性強,我有一个同事这几天就是立案时出了问题,上追下告,我建议他看一下这课。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您的持续关注和点评!您的支持是我不断前行的动力!
  • [222楼] -张慧心 - 评论于:2015-03-30 22:31:43

    张慧心的原贴:
    很好,值得一看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关注和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 [223楼] -赵钱 - 评论于:2015-03-30 21:53:58

    赵钱的原贴:
    讲得太好了,赞!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关注和点评!我会继续加油的!
  • [224楼] -王大雷 - 评论于:2015-03-30 20:03:20

    王大雷的原贴:
    分析透彻,内容明确。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点评!请继续关注哦!
  • [225楼] 东北师范大学-徐炳范 - 评论于:2015-03-30 19:47:43

    徐炳范的原贴:
    讲课精彩,好评如潮!五颗星!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你的持续关注和好评!继续加油中--
  • [226楼] 辽宁警校-盖筱妍 - 评论于:2015-03-30 13:59:51

    盖筱妍的原贴:
    受益匪浅的一堂刑诉法课!32个赞!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小盖同学的关注、点评!还请继续支持哦!
  • [227楼] -林晓光 - 评论于:2015-03-30 08:25:26

    林晓光的原贴:
    用实际案例说话,贴切,有说服力!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亲的点评,这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 [228楼] -王 - 评论于:2015-03-29 23:08:32

    王的原贴:
    讲得太好了,看过课件能学到不少东西,赞!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关注和点评!其实心中不免有些惭愧,因为应当做得更好些!
  • [229楼] 辽宁警察学院-董晓文 - 评论于:2015-03-29 20:58:15

    董晓文的原贴:
    听您一节课很受启发!赞! 向丁主任学习!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董老师!向你学习!
  • [230楼] -靳大路 - 评论于:2015-03-29 15:00:32

    靳大路的原贴:
    我是一名公安干警,因工作需要学习了这次比赛的部分科目,就立案条件这部分,学习了丁翠英老师的课程后,感觉进步很大,丁老师的教学课程对我这样的基层一线公安民警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尤其是随着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实际工作中更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具备细致,完善的理论依据,这样才会使我们的工作更上一层楼,避免犯错,希望比赛能多推荐丁翠英这样老师的课程,这样比赛才更有意义!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你的支持与鼓励!作为一名来自一线的公安干警,你的评点将会让我更注重授课内容与一线执法工作的契合度。
  • [231楼] 东北林大-程显明 - 评论于:2015-03-29 13:48:56

    非常的
  • [232楼] 东北林大-程显明 - 评论于:2015-03-29 13:43:17

    程显明的原贴:
    非常好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的微课进行观看和点评,我会继续努力的!
  • [233楼] -孙炳连 - 评论于:2015-03-29 13:04:51

    孙炳连的原贴:
    分析透彻,内容明朗,好!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您的观赏和点评!我会继续努力!
  • [234楼] 辽宁警官学院-胡宁国 - 评论于:2015-03-29 10:34:40

    胡宁国的原贴:
    尽管已经毕业参加工作许久~可还是从头至尾~不敢有丝毫的小动作~听完了老师的授课~记忆仿佛回到了三年前学校的课堂~老师讲课依然那么认真~依然那么生动有趣~老师根据课程的结构特点~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通过例题使知识更调理化~记忆更深刻……我想会有更多的学生需要这样的老师……还记得参加工作后~和同事辩论刑诉知识时总是以老师讲授的知识为依据~与同事据理力争~每每这样~总能获胜……老师~学生想您~爱您…………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你给老师写的这篇目前为止最长的评论,也可见你的用心程度!虽然你毕业已经三年,但你在法律知识大赛上的出色表现还是会常常被人们想起,还是会常常以你作为榜样教育你的师弟师妹们!知道你在工作岗位上也同样工作出色,老师无比得欣慰!
  • [235楼] -林晓光 - 评论于:2015-03-29 10:05:09

    林晓光的原贴:
    真心的不错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老同学的支持!
  • [236楼] - - 评论于:2015-03-29 09:37:38

    的原贴:
    采用了现代化的教学方式,思路清晰,收放自如,老师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丁翠英回复:
    呵呵,谢谢!希望能抛砖引玉!
  • [237楼] -孙义 - 评论于:2015-03-29 08:30:07

    孙义的原贴:
    确实很好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
  • [238楼]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第一中学-崔梅久 - 评论于:2015-03-29 08:21:29

    崔梅久的原贴:
    案例选择非常具有实用性,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环环相扣,教态自然大方,语言准确幽默,语调自然悦耳,是一节难得的好课。强力推荐。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梅玖的用心评价!我会再接再厉,希望自己不辱没大学教师这个称号!
  • [239楼]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第一中学-崔梅久 - 评论于:2015-03-29 08:18:09

    案例选择非常具有实用性,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环环相扣,教态自然大方,语言准确幽默,语调自然悦耳,是一节难得的好课。强力推荐。
  • [240楼] - - 评论于:2015-03-29 07:45:28

    的原贴:
    我的同学是最棒的!加油!
    作者-丁翠英回复:
    谢谢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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